| (说明)保险公司制发的单据,用于客户在分期购车时投保的信用险。
机动车辆分期付款售车信用保险投保单
| 投保人 |
|地址|
|电话| |
| 被投保人 |
|地址|
|电话| |
| 共同购车人 |
本人: |
地址:
电话:
身份证号: |
| 直系亲属: |
地址:
电话:
身份证号: |
| 担保人: |
地址:
电话:
身份证号: |
| 厂牌型号: |
牌照号: |
| 发动机号: |
车驾号: |
购车价格:人民币
(¥
)
首期付款:人民币
(¥
)
贷款金额:人民币
(¥
)
分 个月,
期还款,每期还款人民币
元。
|
投保金额:人民币
(¥
)
费率:
%
保险费:人民币
(¥
)
保险期限:自 年
月 日零时起至
年 月
日二十四时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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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特别约定: |
投保人声明上述填写内容(包括抵押清单)属实,同意以本投保单及其附件作为订立保险合同的依据;对贵公司就机动车辆分期付款售车信用保险条款(包括责任免除部分)的内容及说明已经了解并认同;同意自保险单签发之日起保险合同成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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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保险人签章:
年 月
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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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保人签章:
年 月
日 |
注:1.本投保单上投保人指分期付款的购车人;
2.被保险人指分期付款的售车人。 |